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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流行期间生产车间(厂区)防控指引-通知公告

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流行期间生产车间(厂区)防控指引-通知公告
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20-03-17 14:24:00 * 浏览: 180
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,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,结合生产车间人员(厂区)密集度大、工作时间长的特点,制定本指引。

各单位生产车间(厂区)要按照市防控办要求,加强与属地街道、政府的沟通协调,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,加强监督检查。

与定点医院“点对点”联动。各生产车间(厂区)应主动与就近的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建立“点对点”联动机制,明确就诊医疗人员、直通电话。应制作疫情处置流程公示牌,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。公示牌内容应包括:应急处置流程,属地卫生防疫部门、街道(乡镇)及周边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
各单位生产车间(厂区)结合实际情况,在疫情监测、物资配备、预警提醒、应急处置等方面健全完善科学、规范、及时、有效的防控工作预案。应明确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,保障员工健康安全,维护经营场所正常的工作秩序。

引导督促员工登录使用“北京健康宝”,并将该工具广泛应用于员工健康状态核实、生产车间(厂区)进入管理及后勤物业人员管理。

本指引适用于市社所属生产车间(厂区)场所。

一、开展重点人员摸排,建立人员台账

1.各单位要掌握生产车间(厂区)的开工时间、员工人数、外地返京人员等具体情况,并告知上述返京人员需主动向本单位和本人居住地社区报告情况,自觉接受管理。

2.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,均应居家观察、集中观察或医学观察14天。自疫情严重国家和非疫情严重国家入境进京人员,均需要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。拒绝接受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
3.涉及返京人员中不需居家隔离的人群,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加强出入口管理,设置体温监测岗

1.采取设岗管理,视情况关闭无秩序维护员值守的出入口(包括车行出入口),并设岗24小时盯守。

2.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,对所有进入生产车间(厂区)的员工、访客进行体温测量,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、来源地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入口处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发热留观区。

3.对于体温超过37.3摄氏度的访客不得入内,应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。

4.加强车辆出入管理,对进入车辆车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。

5.各快递、送餐禁止进入生产车间(厂区),生产车间(厂区)外指定区域进行交接。

三、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

1.各生产车间(厂区)加强健康管理,实行健康监测制度,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,员工若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要立即停止工作,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就医。

2.员工在进入生产车间(厂区)后,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及时到盥洗室洗手。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。

3.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,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,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,当口罩发生损坏,或阻力明显增加时应立即更换,在佩戴口罩前和摘下口罩后应首先洗手。

4.洁净车间、有温湿度要求的生产车间,和其他需使用空调系统进行通风的车间,应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,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处理,同时在进入此类车间时,再次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,体温正常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方可进入。

5.其他无洁净度、温湿度等要求的生产车间,不宜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取暖或通风的,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,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通风,根据不同体力劳动强度,在确保室内温度不低于12-18度的情况下,在无有毒物质的生产车间应开窗通风或定时进行通风,尽量增加换气次数。

6.在存在有毒物质的生产车间,按防毒设施的要求进行通风。

7.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,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,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人员,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。

8.居住集体宿舍的员工,要做好健康监测管理,住处要符合相关的隔离条件。严格集体宿舍监督管理,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。降低宿舍人员居住密度,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,每个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6人;确需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的,人均宿舍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,每个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,不得设置上下床。处于半地下室的宿舍,有窗户的,应每日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;无窗户的,原则上不作为宿舍。

9.条件允许的单位,建议推迟开业、开工;各生产车间(厂区)核定每日上班人员上限,鼓励执行弹性工作时间、错峰上下班,进一步降低人员密度。

10.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。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,实行错峰就餐,有条件时使用餐盒、分散用餐。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,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。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,不与他人交谈。

11.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。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、电梯、楼梯时有序排队,保持适当间距,不与他人交谈。在办公、会议、交流或就餐时,员工彼此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
12.按照“非必须,不举办”的原则,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,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、控制规模,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,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。会议应控制参会人数,提供会议场所的单位或部门应参照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》(GB37488-2019)中关于室内新风量不小于20m³/(h·人)的要求计算参会人数。开会前通风半小时,座位摆放尽量增加间距,人员间距不少于1米。会议举办方应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,登记当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联系信息,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。

13.要将“一米线”、摘门帘作为规定动作。要将生产车间(厂区)入口处的防寒门帘和透明塑料门帘拆除,将手动大门保持全开状态,避免反复触摸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要在入口测温区、电梯间、餐厅食堂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地面设置“一米线”引导排队,进一步降低飞沫传染风险几率。

四、建立应急处理制度,及时有效处置

各生产车间(厂区)发现密切接触者、有过湖北等重点地区接触史的人员有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症状,按照《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引的通知》(京供销防办字处置组发〔2020〕42号)要求,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:

1.隔离防护。出现患病症状人员,在没有确诊前要向其说明情况,要求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单独隔离;同时对出现患病症状的人员活动过的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,禁止其他人员靠近。对与出现患病症状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做好隔离观察、情况随访等工作;联系出现患病症状人员所在单位领导、家庭成员,要求其实行自我隔离管理措施。

2.情况报告。做好出现患病症状人员身份信息、工作单位、居住地址等信息登记,由生产车间(厂区)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上级单位报告,同时向属地防控机构报告。

3.送医就诊。拨打120急救电话,告知出现患病症状人员目前具体症状及所在地址,由急救中心派车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。同时安排专人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,及时掌握出现患病症状人员的检查、治疗情况。

4.防护消杀。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全身喷洒消毒,并适当增加全身消毒频次。对出现患病症状人员家庭住所、活动区域等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杀,严格做好经常性消杀,并对消杀情况全面登记。

5.对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人员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,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。

6.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,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。

7.情况汇报。对出现患病症状人员的诊疗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等详细信息,通过OA系统向市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汇报。

五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规范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

1.加强通风换气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首选开窗形式的自然通风。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。

2.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,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,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。

3.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,如必须采用空调回风时,新回风比宜大于40%。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。空气-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。

4.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、风口、空气处理机组、表冷器、加热(湿)器、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、消毒或更换。

5.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。

六、做好健康防护,加强宣传教育

1.告知工作人员服从、配合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。公共场所要将“一米线”、摘门帘作为规定动作。

2.在生产车间(厂区)入口处要提醒人员,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,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防控知识。

3.应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、体温计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用品,提供给身体不适的人员使用,并协助其就医。

4.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,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,并注意及时清理。

5.要加强生产车间(厂区)内的巡视检查,如发现出现人员聚集性活动时,要及时劝阻并报告。

6.工作注意方式方法,使员工对疫情有正确认识和有效预防,对于极端情况,要有相应处理预案。

七、特定场所的预防控制

1.自动扶梯、厢式电梯

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,乘坐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,保持彼此间间距不小于1米。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。厢式电梯的地面、墙壁应保持清洁,受到污染时需进行消毒。电梯按钮、自动扶梯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每日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。

2.地下车库

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。地下车库的地面、墙壁应保持清洁,受到污染时进行消毒。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。

3.卫生间

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,空气流通,提供洗手液,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。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,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。

4.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多功能厅

注意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清洁。建议每人办公面积不小于2.5平方米,且能保持彼此间间距不小于1米。处于单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。其它工作环境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5.员工食堂、茶水间等场所(区域)

保持空气流通,以清洁为主,预防性消毒为辅。延长供餐(饮)时间,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,避免人员密集。食饮具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。

6.ATM机、自动售货机、智能快递柜、储物柜等

以保持清洁为主,当受到污染时可进行消毒。

八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,做好预防性消毒

以通风换气和保持清洁为主,对电梯间、楼道、垃圾桶站、门岗、卫生间等重点区域(特别是接触较多的电梯按钮、门把手、楼梯扶手、餐桌表面等公共部位)要进行预防性消毒,做好登记并张贴消毒告知。必要时对地面、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。

1.地面、墙壁

地面或墙壁有污染时,可用500mg/L~1000mg/L含氯消毒液(配制方法举例:某含氯消毒液,有效氯含量为5%,配制1000mg/L含氯消毒液时,取1份消毒液,加入49份水)擦拭消毒。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。

2.门把手、存包箱柜按钮、水龙头等物体表面

配制浓度为500mg/L含氯消毒液(配制方法举例:某含氯消毒液,有效氯含量为5%,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,加入99份水)。作用30分钟,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。

3.卫生间

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,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。

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/L的含氯消毒液(配制方法举例:某含氯消毒液,有效氯含量为5%,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,加入24份水)擦拭消毒,作用30分钟。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,如门把手、水龙头等,可用有效氯为500mg/L~1000mg/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,擦拭消毒,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。

4.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

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、专物专用,避免交叉污染。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/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,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,晾干存放。

5.食饮具

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-30分钟;也可用250mg/L含氯消毒液(配制方法举例:某含氯消毒液,有效氯含量为5%,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,加199份水)浸泡,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。

6.注意事项

以清洁为主,预防性消毒为辅,应避免过度消毒。针对不同消毒对象,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、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,以确保消毒效果。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,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,应佩戴口罩和手套等,为防止喷溅也可佩戴防护眼镜,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,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,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。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,须现配现用。